关于录用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知

龙圩区公开招募了6名就业困难人员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包括一名女性。用人单位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工资福利待遇。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特殊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补贴资金将从区就业补助资金中拨付。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公示和体检等程序,现录用江前英等6人(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时间从被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之日起。

二、有关工资等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

(二)对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单位,均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补贴资金从本区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1.岗位补贴。按2353元/月·人,直接拨付给用人单位。

2.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补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3.各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考勤和管理,及时向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于每月15日前向龙圩区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当月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并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登记。

三、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期限

(一)根据区人社厅、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7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二)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

未尽事宜,请与龙圩区就业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2729060。

附件:2024年4月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安排表

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4月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安排表

一、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人

序号

姓名

性别

录用条件

备注

1

江前英

4050人员

二、梧州市龙圩区水利局1人

序号

姓名

性别

录用条件

备注

1

莫伟凤

4050人员

三、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人民政府3人

序号

姓名

性别

录用条件

备注

1

吴翠英

4050人员

2

易伟雄

4050人员

3

罗秋

4050人员

四、梧州市龙圩区商务局1人

序号

姓名

性别

录用条件

备注

1

潘知微

4050人员

标签: 人员 公益性 就业 岗位补贴 社会保险 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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