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江东院区工作需要,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聘39名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招聘岗位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报考者在报到上岗时必须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资格证、规培证等证书;
(8)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但住培合格证书的培训专业需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相一致。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在处理期内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按照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434
2.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5月1日09:00 —2024年5月14日17:30
3.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以JPG图片形式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①上传《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5月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名并贴照片,详见附件2);
②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③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④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加盖公章,如果已被录用但考生毕业后无法提交相应证书,取消其录用资格。
⑤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上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者则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⑦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每名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及查询:
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岗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面试前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核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岗位考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和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岗位数与面试人选之比不高于1:3的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上述成绩将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海医一附院招聘”公众号公布。
3.品德考察
医院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结合岗位人员需求情况,提交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海医一附院招聘”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纪检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
(六)体检及心理测试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及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心理测试由医院医学心理科负责,成绩要达到合格分数线。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及心理测试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的同级别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自行放弃的,取消拟录人员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公示期满,体检、心理测试结果合格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录用人员。
(七)录用
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到,人力资源部按照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有关实施情况,将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海医一附院招聘”公众号及时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官网信息或“海医一附院招聘”招聘公众号,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符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 0898-66716462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725999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本公告内所有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均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1:《2024年5月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24年5月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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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人力资源部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江东院区2024年5月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标签: 招聘 人员 岗位 资格 医学院 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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