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经严格选拔程序,拟录用叶金娣同志为合同制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录用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于5月8日前邮寄或送达法院。如有违规行为,群众实名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审查等程序,拟录用叶金娣同志为我院合同制(编制外)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名单如下:
叶金娣(女)
如对公示对象录用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5月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材料邮寄或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邮政编码:537100;监督电话:0775-4330536)。
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受法律保护。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8日
标签: 港南区 贵港市 公示 人民法院 叶金娣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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