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妇婴医院公示拟聘用人员:吕远。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5月10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实名向医院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详情可致电:024-24168011。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沈阳市高层次人才政策要求,按照相关招聘流程,经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吕远同志为我院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沈阳市妇婴医院联系。
公示日期: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0日。
联系电话:024-24168011
沈阳市妇婴医院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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