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全市“招硕引博”工作总体安排,现就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根据本次“招硕引博”综合成绩,按1:3确定考察对象,共计616人(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时间
2024年5月6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由考察组确定。
三、考察地点和组织实施
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往届毕业生为工作单位,暂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考察。
市直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县(市、区)考察由组织部门统筹,参照市直执行。
四、考察内容
突出德才兼备,重点对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考察程序
1.考察准备。考察组与考察对象联系,商定考察工作日程,提前做好有关准备。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如实全面报告个人学习、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组织考察。考察组认真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核查考生有无违法违纪记录和社会信用记录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座谈,考察对象是应届毕业生的,与所在高校院系(科研院所)有关负责人座谈;考察对象是在职人员的,与工作单位有关负责人座谈;考察对象是往届毕业生且无工作单位的,与所在居(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座谈。
六、有关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硕引博工作的全过程。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察录用资格。考察期间,请考生保证通讯畅通。
附件:
1.考察人员名单
2.市直单位及县市区考察工作联系方式
荆门市招硕引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310db25c930b6c557bf69b49c2cb29a1.xlsx(37.93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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