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间为5月15-16日。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广西人员,主要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地。中高级职称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后,直接考核或面试。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公示后聘用,享受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主要面向广西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二)年龄条件详见《2024年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玉林市〔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岗位总量管理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5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玉林市退役军人医院人事科。

4.报名手续:凡符合条件者,报名时填写《2024年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携带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各一份。

三、资格审查

玉林市退役军人医院人事科负责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的方可开考,少于1:3比例的,须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行。

四、考核

(一)直接考核

公开招聘高级职称的岗位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

符合报名条件的,原则上应以工作年限、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工作单位等级等进行计算分数,以分数高者优先确定考核人选。

直接考核人选具体计分细则如下:

1.参加工作年限:有参加精神病专科医院工作经历的每满1年给予1分;其他每满1年工作时间给予0.2分;

2.获高级职称以来专业技术资格年限:每满1年时间给予0.5分;

3.现工作单位医院等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10分,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和三级甲等专科医院8分,三级丙等综合医院、无等级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乙等专科医院5分,无等级三级专科医院4分、二级医院2分。

4.学历条件:①博士研究生(有博士学位)给予1分。②仅有博士学位或仅有博士学历给予0.8分。③硕士研究生(有硕士学位)给予0.6分。④在职研究生班(无硕士学位)给予0.4分及本科(有学士学位)给予0.3分。⑤本科(无学士学位)给予0.2分;

5.担任三级医院科室主任职务加10分,副主任职务加5分;

6.有外出支援抗疫经历加5分;

7.有在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北京安定医院、南京脑科医院、广州市脑科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等医院进修经历加5分。

考核后,由玉林市退役军人医院党总支委员会按1:1比例研究,根据总分高低确定拟聘人选。

(二)面试

公开招聘中级职称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100分。

(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审核同意,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扣减面试成绩3-1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和成绩公布地点由另行确定。

面试后,由玉林市退役军人医院党总支委员会按1:1比例研究,根据总分高低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

七、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八、公示和审批

经考核、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报考岗位、成绩及排名、监督电话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九、考生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聘用及待遇

通过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纪委0775-2692889。

十二、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0775-2696082

玉林市退役军人医院人事科:0775-2288928

附件:1.2024年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2024年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4月29日

标签: 招聘 玉林市 退役军人 事业单位 聘用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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