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县2024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公共就业及人才服务工作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博兴县辖区内城乡居民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数量
招聘博兴县人力资源服务大厅服务岗3名。
二、招聘范围
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户口本上所有人员、已婚人员配偶、未婚人员父母都需名下无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营业执照,非法人、股东身份且未以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指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6、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群体;7、“二孩妈妈”群体;8、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三、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身体要求; 服从管理,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岗位申请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材料等)到博兴县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登记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报名地址:博兴县博城二路766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厅服务台
(四)咨询电话:0543——2399009
五、岗位薪酬待遇及工作期限
公益性岗位依据《滨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的待遇不低于2010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保部分),按规定缴纳五险。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工作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之前享受过社保岗位补贴的,与城镇公益性岗位期限合并计算(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统一安排,按时参加。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博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9日
标签: 岗位 人员 公益性 招聘 博兴县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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