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市国资委2023年12月7日发布的《聊城市市管企业2023年第四批“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初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初审范围
按照聊城市国资委2023年12月7日发布的《聊城市市管企业2023年第四批“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要求,通过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指定邮箱报名的应聘人员。
二、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三、资格初审地点
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厦B塔28楼2811室。
四、资格初审材料
进入现场资格初审范围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相关材料主要有:
(一)近期1寸同底版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可提供电子版);
(二)《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批“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六)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
(七)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九)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
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五、现场资格初审须知
(一)应聘人员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备齐审查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初审,在通知期内未至现场递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现场资格初审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顺利进行,应聘人员应及时办理现场资格初审手续,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聊城市国资委2023年12月7日发布的《聊城市市管企业2023年第四批“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0635-8275955
标签: 聊城市 资格 应聘 初审 2023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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