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阳春市拟聘用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第一批)

阳江市阳春市根据相关规定,拟聘用苏活思等19人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期为2024年4月29日至5月8日,公众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或问题。反映个人问题需署真实姓名,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并向阳春市人社局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提交。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江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阳人社发〔2020〕150号)的文件精神,经报名审核,拟聘用苏活思等19人,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留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向阳春市人社局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地址:阳春市迎宾大道331号

邮政编号:529600

电话:(0662)7664830

附件:2024年阳春市拟聘用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第一批).xls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

标签: 阳春市 2024 公示 阳江市 29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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