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更新第一批社区营造(规划)师公开招募活动方案

南京为规范城市更新,招募专业人士作为社区营造(规划)师。该岗位要求专业背景、积极态度、社会参与经验。工作范围包括知识普及、现场调研、方案咨询、引导培育等。招募面向设计、科研、高校、社会机构人士,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和定向邀请方式进行。需求收集、审核公示、资源匹配、启动仪式和专题培训等环节确保选拔质量和有效开展工作。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2024年5月1日,《南京市城市更新社区营造(规划)师工作细则(试行)》正式实施。为做好首批城市更新社区营造(规划)师招募工作,汇聚专业力量,助力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规范和指导社区营造、规划工作,调动社会力量、专业资源共同参与城市更新,引导社区营造(规划)师进街道、进社区、进项目,为区域更新、社区更新、项目实施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一)内涵定义

社区营造(规划)师主要是指从事规划编制、方案设计、土地开发利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科技研发、教育等方面咨询工作的工程师、建筑师、规划师,以及熟悉城市管理、项目运营、工程领域、公众参与的法律、金融、通讯、环保、信息化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二)基本条件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具备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态度和责任感,愿意深入基层、乐于服务百姓、热心公益事业、崇尚公平公正,并能切实保证足够的社区工作时间。

2.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从事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纳入职称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本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能够积极参与社区服务相关的社会活动,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工作范围

原则上以社区为基本范围,也可以依据城市更新项目或社区营造需要合理确定,具体范围由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四)工作内容

知识普及、政策宣传;现场调研、现状分析;民意调查、沟通协调;归集信息、建言献策;方案咨询、程序指导;组织动员、引导培育;民主监督、评价评估。

二、招募对象

本次招募活动面向设计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机构等符合基本条件、热爱城市更新工作的专业人士,引导参与城市更新前期调研、规划研究、方案设计、群众沟通等各个环节,发挥社区营造(规划)师的专业技术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针对性提出解决策略和措施建议,高效促成项目落地,推动社区不断焕新。

三、组织管理

主办单位:南京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单位:南京市城市更新中心

四、具体安排

(一)报名招募(5月)

1.个人申请

通过“南京建设”微信公众号、市建委网站发布公开招募活动方案,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自愿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将电子版发送至招募邮箱(njcsgx@126.com)或将纸质版送至南京市城市更新中心(华侨路28号308室)。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

2.单位团体推荐

发挥规划、建设等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力量,发动媒体加强宣传,鼓励相关单位、企业、团体推荐社区营造(规划)人才加入社区营造(规划)师库。

3.定向邀请

定向邀请理论素养、专业素质或实操经验突出的设计大师、知名专家加入社区营造(规划)师队伍。

(二)需求收集(5月中旬)

1.会议布置

市更新办组织召开社区更新工作推进会,布置开展社区营造(规划)师相关工作,摸清各区相关需求。

2.确定试点

各区根据需求梳理确定1-2个街道、社区或1-2个项目开展试点。

(三)审核公示(6月中上旬)

市更新办组织开展资格审核,遴选确定第一批城市更新社区营造(规划)师公示名单,并在市建委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名单,并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本人。

(四)资源匹配(6月下旬)

对照更新试点需求,市、区更新办组织社区营造(规划)师意向服务街道、社区或项目对接,开展“双向选择”,合理进行匹配。

(五)启动仪式(7月)

开展专题活动,颁发聘书并签订服务协议;邀请知名大师、专家分享社区营造、社区规划经验。

(六)专题培训(7月)

组织第一批城市更新社区营造(规划)师集中培训,解读相关政策,分享营造实践,提出工作要求。

附件:南京市城市更新社区营造(规划)师报名表

附件:南京市城市更新社区营造(规划)师报名表.doc

标签: 城市更新 社区 营造 规划 南京市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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