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县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缓解警力不足,乡城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22名。报考条件包括大专以上学历、男性乡城县户籍、年龄18-25周岁、身高172cm以上等。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计算。符合考录条件的英烈子女、退伍军人、先进个人等有加分优惠。体检、政审合格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缓解警力不足的现状及基层公安民警的压力,提升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22名(限男性)。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需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乡城县户籍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退伍军人放宽至中专及高中以上学历,包括成人高等教育学历在内;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在2024年7月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录人民警察资格考察条件;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9年3月12日以后,2006年3月12日以前出生,均含当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身高及体重要求:

身高要求:身高172cm及以上;

体重要求:大于标准体重10%或小于标准体重20%为不合格。

标准体重计算公式:(身高cm-100)×0.9(kg)。

8.招聘辅警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国家运动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和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被公安机关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构成犯罪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道德败坏,有涉黄、涉毒等不良习气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或因其它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

6.本人曾有境外居住史的,直系血亲中有在境外居住或曾在境外居住史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非法活动的;

7.在部队服役期间或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受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原则上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

2、报名地点:乡城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新办公楼2楼办公室(联系人:欧晓亮,联系电话:13568681267);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红底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张(照片背后用铅笔备注本人姓名),电子照片一张(20KB以内、以JPG格式、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考生自备U盘拷贝)。报名者须填写《乡城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4.缴纳考试费用。由乡城县公安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需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体能测试和面试考务费70元,共计150元。

5.资格初审。乡城县公安局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材料和照片、年龄、身高、文凭、违纪违法犯罪等,严格对照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6.领取准考证:已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9日到乡城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新办公楼2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13551998059、13568681267,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分值计算及加分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事先填写体能测试承诺书,在考试前由考试组织人员统一收取,未携带者无法参加该项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一)体能测试:按照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设定测试项目,进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米跑、2000米长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每项成绩各占总成绩的25%。体能测试单项成绩亦按满分100分计算,60分及以上为及格;体能测试单项测试成绩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后计入体能测试总成绩。体能测试须所有项目达到及格标准,否则不能进入下一个考录环节。

体能测试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100米×25%+2000米×25%+立定跳远×25%+引体向上×25%。

(二)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

公安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按照职位招录名额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及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若总人数低于1:2,则全部人员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面试公告。

(四)加分:

(一)英烈子女、因公牺牲或因公死亡配偶子女(二代内),在折合总成绩基础上加2分。

(二)退伍军人,在折合总成绩基础上加1分;优秀士兵获得团以上嘉奖的,在折合总成绩基础上再加1分;获得三等功以上表彰的,在折合总成绩基础上再加2分。

(三)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在折合总成绩基础上加1分。

(四)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先进个人,在折合总成绩基础上加1分。

(五)获得体育特长专业证书的加1分。

(六)获得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优秀和先进表彰的公安义警、治安联防员在折合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分。

(七)报考者加分分值折合后总分值不超过4分。

(八)所有加分项目均在笔试和体能测评成绩折合之后进行加分,直接计入成绩。

(九)所有涉及加分的报考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在报名时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能测试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体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政审

乡城县公安局根据招录名额按照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政审对象,确定体检合格人员到乡城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领取政审表,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管理

经公示合格者,由县公安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新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表现情况,政工科在征求用人部门意见及组织考察后,确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十、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乡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待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乡城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委员会成员单位中共乡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乡城县委组织部、乡城县委政法委、乡城县保密局、乡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城县公安局、乡城县财政局、乡城县教育体育局、乡城县卫生健康局、乡城县医院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二、其他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不具备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在 予以公布。因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此次招聘由微信公众号“指点乡城”,微信公众号:平安乡城,微博:乡城警方及县城公告栏同步发布,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和考试结果也通过以上方式发布,请参考人员及时关注。

4.考生如有疑问,可在报名时间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13551998059、13568681267

监督投诉电话:

中共乡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836-5826024

监督电话: 江警官:13551998059

乡城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委员会对本次招聘有最终解释权。

乡城县公安局

2024年4月18日


附件:乡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标签: 乡城县 总成绩 体能 招聘 人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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