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录工作人员共7名,其中新闻宣传岗位消防文员4人,财务会计岗位消防文员2人,接警调度岗位专职消防员1人,具体岗位见《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本次招录的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及事业编制身份,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支队相关职能科室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协助和参与宣传教育、多媒体编辑和非涉密财务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体检合格;
3.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热爱且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新闻宣传岗位消防文员:新闻和艺术设计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摄影摄像岗位要求熟练运用照相机(佳能、索尼、尼康)、摄像机(索尼、佳能、尼康)、三轴稳定器、无人机等器材,平面设计岗位要求熟练运用办公软件、Photoshop、Adobeillustrator、CorelDRAW、freehand、手绘板等,后期剪辑岗位要求熟练运用Premiere、FinalCutPro、AE、edius、Vegas等,新媒体运营岗位要求会写文案,能够熟练运用新媒体手段,有较好策划能力。
财务会计岗位消防文员:财经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有三年以上财务岗位工作经验,进行过系统性财务岗位学习和从事过行政单位会计工作者优先招聘,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接警调度岗位专职消防员: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自愿从事指挥中心接警调度工作,有较好的文字处理、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office办公软件,能适应24小时值班工作。酒泉市户口,懂酒泉本地方言,具有通信与计算机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具备视频会议系统操作、网络及常见系统运行维护、应急通信遂行保障等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的人员可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有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曾拥有海外国籍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复审、政治审查、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人员确定、公示和聘用等程序实施,按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用。
(一)发布公告
2024年4月29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9:00至5月7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电子邮箱报名方式。登录http://rsj.jiuquan.gov.cn/下载《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填报,发送至邮箱3370394720@qq.com。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接警调度岗位:18393888119、0937-5984113
新闻宣传岗位:18298718435、0937-5984135
财务会计岗位:18298761357、0937-5984122
(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三)资格复审
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网上电子邮箱报名审核情况,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携带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役军人持《退役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同时提供下载打印的《酒泉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
资格复审时现场进行体测(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标准体重=身高cm-110cm),体测合格者方可予以确认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欺骗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四)政治审查
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如发现本人有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被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有酒驾、醉驾及严重交通肇事行为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本人或家庭成员由于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立案的,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不予聘用。
(五)测试考核
测试考核由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邀请相关部门监督。报名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考核。
1.笔试
财务会计岗位笔试科目为《政府会计制度》,新闻宣传岗位笔试科目为《新闻基础知识》,总分设定为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接警调度岗位不参加笔试。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依托相关部门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测试不合格人员予以淘汰。
3.体能测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不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聘体能测试及标准》实施,按照《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执行。参加测试人员自带运动服、运动鞋。
4.面试
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业务能力等内容。按照笔试成绩和体能成绩汇总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当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面试人数比例或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5.综合成绩
消防文员=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体能成绩×20%
专职消防员总分=面试成绩×50%+体能成绩×50%
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地点由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支付。
(七)人员确定和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由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择优提出拟招聘人员名单和一定比例的待补录人员名单,在酒泉人才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八)人员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报考人员,由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并进行试用,试用期为期一个月,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计入合同年限,初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若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培训不合格或业务能力无法胜任岗位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未报到、岗前培训和试用期间退出以及需要增补人员时,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
五、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享受以下待遇:
(一)按照酒泉市专职消防人员现有工资管理办法发放薪酬,保障食宿和被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岗前培训和试用期工资按照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进行发放。
(二)在规定范围内,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政策。
(三)鼓励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
(四)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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