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拟聘用王晶和胡佳骏两名工作人员为交通管理辅警。公示时间为4月26日至4月29日,期间欢迎公众反映相关人员情况。联系电话:0571-64881600。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通过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以下人员,现予以公示。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是否录用 |
交通管理(辅警)工作 | 王晶 | 女 | 200012 | 是 |
胡佳骏 | 男 | 200108 | 是 |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4月29日止(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公示对象在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电话:0571-64881600。
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26日
标签: 公示 淳安县 2024 26 交通警察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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