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平潭综合实验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手续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加分对象、标准及所需材料
(一)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
1.加分对象
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
2.加分标准
(1)退役运动员: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2)退役士兵: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在籍生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
3.所需材料
(1)退役运动员:
①笔试加分申请表(需本人签字);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退役证明;
④获奖证书。
(2)退役士兵:
①笔试加分申请表(需本人签字);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退役士兵证书(封面+所有内页);
④优秀士兵证书(有则提供,封面+所有内页);
⑤入伍前学历的毕业证书(毕业证、学信网查询结果);
⑥三(二)等功证书或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有则提供,封面+所有内页)。
(二)“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1.加分对象
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有关规定的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加分标准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笔试总分加5分。
3.所需材料
①笔试加分申请表(需本人签字);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的相关证书(已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但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福建省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县(市)区或以上服务项目管理部门证明)。
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如存放在个人档案中,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二、办理时间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4月29日9:00-4月30日18:00期间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在“个人中心”-“最新报考详情”中的对应报考岗位,点击“加分附件上传”按钮,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上传原件照片或扫描件,要求详见系统提示文字)。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咨询电话:0591-23165699。
三、其他
1.本次报考专门岗位、免笔试岗位或曾通过享受有关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2.加分材料申请和补件截止时间为4月3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建议考生尽早提交加分材料,预留因材料缺漏所需的补件时间。
3.经审核,确定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4.考生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加分及后续有关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4年4月28日
标签: 退役 笔试 士兵 事业单位 服务 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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