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及新《职业教育法》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的通知》要求,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打造一批高水平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进全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相关要求,决定于2024年6月在全市开展第二批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数量与推荐名额
1.申报范围。面向南京市职业院校(含三年制高职学院),遴选28个覆盖骨干专业(群)及公共基础学科的高水平、结构化市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2.已被教育部、省教育厅遴选认定的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提交《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申报书》,即可直接认定为“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不提交申报书则不予认定。(此类团队不占各校指标名额)
3.其它团队需按本通知要求正常申报并参与遴选,每个职业院校可推荐的团队数量不超过3个。
二、申报条件
1.师德师风高尚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三全育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爱岗敬业,身正为范。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2.团队结构科学合理
团队一般由8-12人组成,设置团队负责人1名。团队成员年龄、职称、学历、学科结构合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占30%以上,其中专业团队成员中“双师型”教师应占比60%以上,专业团队成员中至少有1名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行业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兼职任教。各团队领衔人和成员不得相互交叉,每人仅限参与1个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申报、建设及考核等工作。
3.团队负责人能力突出
应是具有相关专业(学科)背景的带头人,专业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丰富企业实践经历(经验);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较高学术成就、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标准,有主持省市级课程开发、课题研究、教学改革等相关项目经历,并取得较好成绩。团队负责人为省级及以上项目带头人或牵头建有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同等条件下优先。
4.教学改革基础良好
团队重视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及时将最新研发成果融入教学,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开发建设合适的教学资源库、教学创新案例、共享课程、精品课程等课程资源,并广泛应用于教学实践。团队近五年至少有2项市级及以上相关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结项,对教育教学有指导作用;至少有3篇相关论文发表于省级以上期刊。教学改革项目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大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的团队同等条件下优先。
5.专业(学科)特色优势明显
团队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成效显著,有较鲜明的教育教学主张,并发挥了一定的辐射示范作用。
6.保障措施完善健全
学校高度重视,由学校主要领导牵头分管,并建有相应管理机构(教师发展中心)履行管理职能;团队建设纳入学校整体规划和具体工作,有充裕的经费和完善的制度保障。团队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专业团队有稳定的合作企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施设备先进,能够满足团队建设实际需求。
7.能根据《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附件1)提出的目标任务、建设任务拟定科学合理的团队建设方案,具备有效实施的潜质与基础条件。
三、遴选程序
1.学校推荐
各学校根据名额分配,对照立项条件,组织遴选本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团队,经初评、公示后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并按要求提交各项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材料及要求如下:
(1)纸质版材料:盖有公章的《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每团队3份(附件2)、相关佐证材料(每团队1份)、《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汇总表》每校1份(附件3)。
(2)电子版材料:《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WORD版+盖有公章的PDF版)、《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汇总表》(Excel版+盖有公章的PDF版)、相关佐证材料(全部整合为一个PDF文件)。
所有材料请于6月7日下午5点前提交,纸质版提交至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202室杨老师处,电子版提交至邮箱:773159824@qq.com。
2.遴选立项
市教育局委托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组织评审专家,对各校推荐的团队进行资格审查、材料评审、汇报答辩及集中审议,对达到立项条件、建设任务编制科学合理的团队进行择优遴选,提出南京市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单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市教育局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立项。
四、其它
1.各相关职业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统筹安排,兼顾公平。同时,要负责审核申报团队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等方面情况,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2.凡已被教育部、省教育厅遴选认定的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在提交申报书的同时需附相关立项证明文件(纸质+电子)。
未尽事宜,请联系:杨超勇(电话:17351000048),张莉(电话:18951986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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