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0]37号,见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60号,见附件2)文件精神,现将做好我校2024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
(一)遴选名额
省级青年骨干教师:3名。(各院部可推荐1-2人参加学校遴选)
(二)遴选范围
1.教学科研一线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2.优先在“双一流”学科专业和基础学科专业、紧密对接我省“4×4”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及其他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领域遴选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3.原则上在具有校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示范)专业、重点实验室、重点实训基地、精品课程等平台的学科、专业推荐选拔,也可根据需要在我校长期稳定发展的特色学科、专业领域推荐选拔;
4.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原则上每次每学科、专业可推荐1人,其中具有省级以上项目平台的学科、专业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三)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治学严谨、 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具有团队意识、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教学方面。教育教学素质较高,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
3.科研方面。科研能力较强,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初步明确了自己主攻方向,在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果和成效,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
4.教学、科研成绩突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主持省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科学研究类横向项目(5万元以上)1项。
②获省部级科研(教学)三等及以上奖励;或获学校科研(教学)一等奖励。
③本人为以第一作者并以湖南女子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校定中文三级及以上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④出版学术著作(或国家规划教材)1部且独立撰写10万字。
⑤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术委员会审核后可参照执行。
4.资历、学历、职称方面。
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5.年龄要求。推荐人选的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6.其他规定。已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再纳入选拔范围。
二、2020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
(一)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为培养对象培养期内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二)验收对象
2020年度确定的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3人:罗莎、孙继静、张茜。
三、材料报送要求
参与2024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2020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教师均需按要求填好以下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参加遴选用,见附件3);
2.《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汇总表》(参加遴选用,见附件4);
3.《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参加验收用,见附件5);
4.《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汇总表》(参加验收用,见附件6);
5.申报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需提供个人培养计划;
6.参加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需提供个人总结报告;
7.PPT汇报材料一份。参与2024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和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教师均需提供,该PPT在校学术委员会上展示,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上述材料纸质档、电子档要求申报人所在院部认真审核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于2024年4月8日12点前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29967023@qq.com,纸质版材料交至教师工作部、人事处406办公室。因时间紧迫,请各院部按时上交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人:李明媚,联系电话:82766126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4月1日
标签: 骨干教师 培养对象 青年 遴选 验收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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