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工1名
(1)男、女均可,45周岁以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4)持有健康证。
(5)具有良好品性、卫生习惯、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有相关厨工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符合《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教规[2019]3号)第十七条关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任职条件的要求。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有犯罪记录或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从事学前教育的情形;
(6)存在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公办幼儿园辞退的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名方式:
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填写附件1),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3414201819@qq.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姓名+应聘岗位。
报名日期: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4日。
报名材料:
(1)应聘报名表(附件);
(2)身份证;
(3)健康证;
(4)工作经历证明(或文件、聘书、证明等相关材料。);
(5)无违法违纪行为个人承诺书(附件)。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由我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材料初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以电话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2)由我园组织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查,上述报名材料须验原件,收复印件。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按岗位要求择优录取。
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我园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如不合格,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实行聘任制,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执行。
标签: 报名 体检 幼儿园 应聘 附件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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