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牡铁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此次计划招聘2人,实行合同制管理(非编制),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职位资格条件详见《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毕业时无法取得毕业证书,视为自动放弃);
(五)须熟练掌握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二)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五)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七)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八)患有精神类方面疾病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至2024年4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哈尔滨铁路中基层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填写完毕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完成报名。
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827193860@qq.com
3.资格审核:于2024年4月24日9:00至2024年4月28日17:00期间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可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核考生会收到通过邮件)。
4.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未上传照片的,不予审核通过。
5.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6.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7.报考者根据报考的岗位,参加打字技能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4月29日9:00至4月30日15:00期间,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各自报考岗位,向报考单位发送确认参加打字技能测试短信。短信内容为“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确定能够参加打字技能测试”,例:聘用制书记员+100001+张三+2127+确定能够参加打字技能测试。逾期未发送确认短信或短信内容未按要求填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测试资格,进而放弃笔试资格。已发送确认短信但因个人原因缺考的考生,将记入哈尔滨铁路法院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短信接收号码:
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13836337699(本机不回复)
(二)打字技能测试(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岗位进行)
打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打字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作为参加笔试的资格条件,电脑软件评分正确率书记员岗位达不到70字/分钟的,取消笔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四)资格复审
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笔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六)体检和政治审核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各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进行政治审核。由各招聘单位对考生的现实表现进行政审(调取无犯罪记录证明、单位现实表现等)。
3.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治审查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各招聘单位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录用的递补
对已参加面试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及已参加笔试具备参加面试资格而未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在一年内保留其录取或面试资格,各招聘单位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六、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内与招聘单位联系。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0453-8829808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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