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图书馆招聘 1 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图书馆辅助工作。符合条件者可在嵩明县图书馆报名,招聘程序为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合同。工资待遇为最低工资标准(1990 元)加上单位补助,单位补助最低 430 元。公益性岗位期限不超过 3 年,不享受经济补偿金。如有疑问,可联系吴老师(18988097135)、杨老师(1388819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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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促脱贫”作用,结合我单位工作需求,现将近期公益性岗位招聘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招聘岗位为图书馆办公室人员,工作地点为嵩明县图书馆,主要从事图书馆文件收发、活动信息报送、图书采编辅助、期刊整理等工作。
二、报名条件
我县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户口(含农转城人员)办理了就业创业证,且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2023年毕业生)等。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甄选、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自2024年4月26日起长期接受报名,招到为止。
(二)报名地点:嵩明县图书馆二楼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最高学历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户口证明复印件;个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签订合同:面试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人员一经录用,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安置期限不超过3年。
四、薪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构成为最低工资标准+单位补助部分两部分构成,其中最低工资标准待遇不低于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1990元/月,单位补助部分视工作能力情况认定,最低标准为430元/月。
五、注意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不享受到期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金事宜。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嵩明县图书馆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老师 18988097135
杨老师 13888192532
嵩明县图书馆
2024年4月26日
标签:
公益性 岗位 人员 招聘 嵩明县 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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