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2024年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无特别说明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十)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一)非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5月13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已在诸城市参加工作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1:00
报名网址:
计算机端(5月13日开放):
http://url.jiuyejie.cn/zc/wfgcjs.php(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登录)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证件照片,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16日16:00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4年5月16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因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诸城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1:00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还。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诸城市经济开发区诸冯街330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后,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改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或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反馈有关信息影响改报的,视为放弃。
三、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一)笔试
1.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所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测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40%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9:00—11:00,具体有关事宜详见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5月21日9:00—5月25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3.笔试地点: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地址:诸城市经济开发区诸冯街330号)。
4.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5.请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查询期内留存相关资料,查询期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成绩查询。
(二)资格审查
1.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2.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另行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2.面试形式另行公告。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60%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教学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上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确定,以此类推。
5.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6.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察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4.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5.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hucheng.gov.cn/zcrsj/rsks/)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管理权限发放《诸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诸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六、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由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组织实施,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定期、及时了解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最新信息,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6098169(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附件:1.2024年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4年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教师应聘须知
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
2024年4月28日
标签: 应聘 招聘 人员 聘用 岗位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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