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面向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失业成员等就业援助对象。应聘者需具备本州户籍、持有就业证件、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等条件。招聘程序包括公开发布信息、资格初审和用人单位安置。岗位补贴按现行标准执行,用人单位负责落实社会保障、福利待遇等政策。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至30日,报名所需资料包括身份证、就业证件、学历证明、就业援助资料等,报名地址为海北州就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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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政办〔2018〕73号)相关规定,结合海北州公益性岗位实际,近期拟向全州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1.应聘人员为本州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下列人员;5.已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少于3次的职业介绍服务,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6.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1.此招聘信息将发布于“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海北州就业服务局按规定开展人员资格初审,并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批示要求,按程序向用人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进行安置。岗位补贴按现行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落实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要求、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政策,落实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规定,食宿问题跟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确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具有健康工作环境,依法维护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30日(不含双休日)(二)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海北州就业服务局(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海晏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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