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科室发展及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依据德、能、体、才等方面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会计1名、影像技师2名、煎药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专业技能条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年龄计算日期从公告发布日计算。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本科及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时间:2024年4月28日-2024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地点: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巴彦淖尔市中医医院)门诊楼四楼人事科。
4.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人员招聘报名表》,同时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验证报告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考试成绩在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公示栏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按照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入职体检出现职业禁忌症及其他不适合被录用的情形,不予录用;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由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478-8263639
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
2024年4月26日
标签: 聘用 招聘 北京中医医院 体检 人员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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