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卫健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是营口地区唯一一所公立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是隶属于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任务,是营口市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占地面积30000平,建筑面积24000平,医院临床设有精神科、心理科、睡眠科、康复科、医养结合等多个临床科室,以及医疗影像、检验、药剂等多个医技科室。
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1个,招聘人数3名。(详见附表)
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公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资历。(详见附表)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2、招聘截止日期后,会电话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公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资历。(详见附表)
六、招聘基本原则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原则。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附件2: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xls
标签: 招聘 营口市 岗位 劳动合同制 报名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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