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资格复审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将于4月29日进行资格复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复审人员。复审须本人携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电子材料。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应聘毕业生岗位的人员以报名时情况为准,如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须承诺在录取后解除关系。如有异议,可于收到复审结果后3天内申辩。考生须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看邮箱,避免因联系不畅导致复审未通过,责任自负。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于近期启动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工作。

一、复审对象

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1:3内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期六楼6307室(联系电话:025-83238219;025-83238263)。

三、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相应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附件1),并提供电子材料(复审材料原件按序扫描并压缩,压缩包命名方式:岗位代码+姓名)。

四、其他说明

1. 资格复审需由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前来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复审材料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3. 应聘“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身份以报名时情况为准。如考生在统一公开招聘报名结束后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须在体检考察前书面承诺: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一定时间内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或工作单位)解除协议或劳动关系,能够按时到岗上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 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83236370)。

5. 有关考生须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查看本人电子邮箱。如因无法联系导致复审未通过的,责任自负。

附件:1.复审材料明细.docx

2.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docx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4月26日

标签: 复审 资格 2024 材料 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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