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招用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用面试资格确认的岗位、时间及地点
(一)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岗位
办案辅助岗位
(二)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6日9:00至12:00,14:00至17:00,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4会议室(郑州市汝河西路86号2号楼404室) 。
二、所需材料
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材料从上到下依次按以下顺序排列)。
(一)笔试准考证;
(二)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三)《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用办案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见附件2);
(四)《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见附件3);
(五)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学位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相关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证明材料等。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他人代替。本人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确认期内不能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_1: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用办案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xlsx
标签: 面试 资格 劳动人事 招用 确认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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