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茂南区第四批就业见习岗位发布公告

茂南区发布就业见习岗位,面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见习要求包括毕业2年内,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见习岗位信息可在附件查看。申请者可通过联系单位报名并填写申请表。见习期为3个月至1年,由单位管理和考核。期满后,鼓励单位留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该举措旨在促进就业和支持毕业生就业。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落实政府促进就业工作任务和促进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关于印发《茂名市茂南区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4号)和《关于征集2024年茂南区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文件要求,区人社局向全区收集了审核合格的4家用人单位共12个见习岗位,现将我区2024年就业见习有关事项予以公布,欢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一、就业见习范围和条件

1、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3、具备见习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见习岗位信息

具体见习岗位信息详见《茂名市茂南区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有申请见习意向的人员请联系报名单位并填写《茂南区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2),连同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到报名单位报名。

四、录用与管理

1、见习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和计划人数,采取适当方式择优录用,并将拟确定见习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核,同时附上《茂南区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茂南区就业见习协议》(见附件4)及身份证、毕业证(均为复印件)等材料。经审核确认后,见习人员到见习单位报到。

2、见习期为3个月至1年。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由用人单位管理使用,其工作生活条件由用人单位提供。见习结束前一个月用人单位要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并填写《茂南区就业见习鉴定表》(见附件5),交见习主管部门备案,作为青年见习的证明。见习期满,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附件:

附件1:茂名市茂南区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茂南区就业见习申请表.doc

附件3:茂南区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4:茂南区就业见习协议.docx

附件5:茂南区就业见习鉴定表(结束后).doc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5日

标签: 见习 茂南区 就业 附件 岗位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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