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资格审核
(一)时间: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
(二)地点:宁德市闽东医院5号楼组织人事科(福建省福安市鹤山路89号)。
(三)提交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学历认证材料等岗位所需材料,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
二、考试
(一)笔试
笔试对象:根据我院对外公布的《宁德市闽东医院2024年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一)》要求,报名应聘我院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序号:0001、0002、0003),并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毕业生。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
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应聘报名人员,考试开始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1:3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参加笔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报考岗位计划数,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沟通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报名人员,考试开始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评分形式:由面试评委对考生测试情况现场进行评分。
三、考试结果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对应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岗位入围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
出现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经评委会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如进入面试的考试人员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0分以上为合格。
四、其他
(一)由宁宁德市闽东医院纪检室派员对考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
(二)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按照规定参加资格审核、考试、体检等,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593-8981293(闽东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93-6336963(闽东医院纪检室)
附件:报名人员名单
宁德市闽东医院
2024年4月26日
报名人员名单:
报考岗位 | 序号 | 姓名 |
药师(0001) 需求数2 | 1 | 吴小霖 |
2 | 林雨馨 | |
3 | 李小兰 | |
4 | 林秀珍 | |
5 | 许李月 | |
6 | 吴均涵 | |
影像技师(0002) 需求数1 | 1 | 魏如意 |
2 | 张俊博 | |
3 | 张釜毓 | |
收费员(0003) 需求数1 | 1 | 彭桂丹 |
标签: 面试 笔试 考试 岗位 计划数 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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