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招考条件包括年龄40周岁以下,专业背景与岗位要求一致等。报名方式为发送报名表和研究成果至指定邮箱,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核采用答辩面谈形式,综合评估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通过考核、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后,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对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理,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资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解决部分岗位人员紧缺问题,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考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招考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3.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第一日,即1983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和能力,岗位要求的专业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不接收以辅修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曾被认定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考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xjs.tj.gov.cn/)、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网站(https://www.ttic.org.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查询。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将《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应聘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研究成果扫描件发至招聘邮箱cxzxbgs@tj.gov.cn,邮件名称为“姓名-专业-报考岗位”。

创新中心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予以回复。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明确告知原因。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业绩及研究成果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考核

采用答辩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则主考官打分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经创新中心党委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北方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于被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依据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招聘程序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创新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北方人才网重新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有关岗位重新发布报名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工作由创新中心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

2.因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进行提示,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22-87891047

监督电话:022-5883290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附件:

1.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应聘报名表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3日

标签: 招聘 报考 天津市 资格 人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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