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已完成2021-2023年教学(科研)岗位考核工作,并公示结果。根据个人申报、院(部)考核、职能部门审核和学校复核程序,考核结果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复核。公示名单附件中列出,如有异议,可于4月28日17:00前实名向人事处反映。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教学(科研)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和《沈阳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考核办法》(沈农大人字[2008]13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院(部)考核,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复核等考核程序,学校完成了对教学(科研)岗位人员2021-2023年业绩的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4月28日17:00前实名向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24 88487040-11
人事处
2024年4月26日
标签: 考核 2023 岗位 科研 教学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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