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乡党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素养,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社会影响。4.身体健康,热心公益事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应聘后能正常履职。5.参照铜仁市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条件和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登记人员: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了就业困难认定。(五)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3.提供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箱、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身体健康证明、报名表(附后)、失业证、以及未就业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4.联系人: 杨山山 ,咨询电话:18212460274(二)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工作思路、语言组织、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现场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面试时间:待定,对于符合面试条件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小组电话通知。(三)考察。由万山区下溪侗族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应聘者提供的基础材料等进行综合考察,最终确定录用对象。(五)公示。对考察合格拟聘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六)试岗。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入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试岗时间以万山区下溪侗族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通知为准。(七)签订劳动合同。试岗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万山区公益性岗位管理,补贴保险等待遇按照万山区公益性岗位规定执行。(一)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一签三年,合同期满后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自动解除聘用关系。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二)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下溪侗族乡人民政府规章管理制度的,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2024年4月25日
万山区下溪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4.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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