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3.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从事行政工作者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有房地产及村镇建设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男女不限,年龄范围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后出生);
5.具有蒙自本地户口(单位不提供住宿);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身体原因不符合聘用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条件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hhzzjj411@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人员+姓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5月7日。
(二)报名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照招聘条件,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3)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电子照片;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面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并列的,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报名者自行承担。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主要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办理聘用手续
1.体检、考察合格,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单位考察合格,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
薪酬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2500元/月,逐年增加工龄工资。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具体核发依照单位现有标准执行。工作满一年后加入单位工会,享受工会福利。
工作地点位于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广场)。
四、本公告由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0873-3732618。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6日
标签: 面试 招聘 报名 体检 试用期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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