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万英同志为兴庆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兴庆区教育局:
根据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万英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银人社函〔2024〕33号)精神,同意聘用万英同志为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观湖校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以上人员聘用时间及工资待遇自2024年3月1日起计算。请单位凭此通知办理聘用人员控编增人、工资确定、工资拨付、社保登记等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与所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银川市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标签: 聘用 兴庆区 事业单位 万英 2024 保障局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