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公开招聘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公告

彭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共有15个岗位,招聘条件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管理人员基本工资为2350元/月,服务人员基本工资为1900元/月。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或弄虚作假的报考者将给予相应处罚。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宁党办〔2022〕93号)《关于促进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宁民发〔2023〕23号)、《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彭政发〔2017〕200号)《彭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彭党办发〔2023〕32号)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养老机构服务管理人员1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养老机构服务工作人员1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有志于从事养老事业,热心为机构老人服务;

3.具有彭阳县常住户籍(2023年12月1日前取得);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月1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需提供县级医疗机构体检表);

7.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处分期间的;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

5.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及时解除劳动关系的;

6.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养老机构服务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流程分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七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4年1月4日在彭阳县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中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学历只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4)近期半身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填写《基本情况登记表》;

(6)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9:00—1月9日18:00;

(2)报名网址:https://www.wjx.cn/vm/mDY5Y5k.aspx

(3)报名咨询及通知发布详见QQ群:572115391,考生须加入该群咨询相关事宜。

3.资格审查:凡参加笔试岗位的报考者需接受线上资格审核,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4.资历量化

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笔试加5分;持有医护相关资格证的,笔试加5分。资历量化加分需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报名结束后不再接收资历量化材料。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知识)。

2.笔试总分为100分。

3.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结束2日内在彭阳县政府网站公布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按照招考岗位分别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QQ群内通知。

3.面试名单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在彭阳县政府网站公示。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日在彭阳县政府网站公布。

6.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传输、通讯、记忆等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面试考场,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资历量化分

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将按照各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或参加考核资格并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彭阳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管理人员基本工资2350元/月,服务人员基本工资1900元/月,基本工资包含五险,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计算发放。

六、其他

1.凡涉及本次招聘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养老机构服务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机关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

彭阳县民政局

2024年1月4日

标签: 面试 招聘 聘用 彭阳县 笔试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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