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乐团公开招聘视频材料要求

中央民族乐团公开招聘视频材料要求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乐团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需要,现需应聘人员提交视频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视频内容

1.演奏员岗位须提供本人独奏视频一份(视频部分含慢板段落和快板段落),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2.声乐演员岗位须提供本人独唱曲视频一份,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限中国声乐作品一首,形式为无伴奏清唱或钢琴伴奏演唱,钢琴伴奏人员需同时出现在所录视频中。

二、视频拍摄基本要求

1.照明条件:照明充足、拍摄画面明亮;避免光线在画面中形成过亮的反光。

2.拍摄条件:录制过程中应衣着得体、录制环境安静整洁;拍摄范围内的场地应布置简单,除声乐可有钢琴伴奏人员外,不应出现应聘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3.视频格式:视频须录制为MP4格式,文件名命名必须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如:二胡+小明+电话号码)。

三、演奏员岗位、声乐演员岗位的拍摄位置和设备要求

1.视频要求定点拍摄,拍摄过程中不可移动拍摄器材位置。拍摄时可使用三脚架或其他支架固定拍摄器材。建议拍摄器材镜头高度与考生站立时眼部同高或略高。

2.固定拍摄器材的支架不允许使用滑轨、摇臂等任何非固定位置的设备,不允许使用无人机航拍。

3.固定拍摄器材后,进入拍摄器材的视频拍摄模式进行取景。请使用正常拍摄镜头,不得打开美颜、镜像等其他功能;不要进行变焦、或切换到其他高倍或超广角摄像头。

4.应聘人员在演唱和演奏时不允许使用麦克风和扩音设备及声卡等。

四、应聘人员位置的确定

1.器乐演奏:

(1)要求应聘人员和乐器均完整进入画面。应聘人员面对镜头演奏,须拍摄到应聘人员双手演奏动作。

(2)应聘人员演奏完成后示意考试内容结束,站立时身体不能超出画面范围。

(3)若应聘人员使用谱架,不能遮挡演奏动作。应聘人员可略微左右调整表演角度。

屏幕快照 2024-04-25 21.20.48-2024042.jpg

2.声乐演唱

(1)应聘人员正对镜头站立演唱,仪表得体,不得以浓妆呈现,要求拍到全身的情况下,尽量近距离拍摄。

(2)声乐可以清唱,也可以使用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如使用钢琴伴奏,伴奏人员和钢琴都需进入视频画面,且与应聘人员同框;拍摄到钢琴键盘及伴奏人员双手弹奏动作。

(3)应聘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拍摄,拍摄位置参考下图:

五、视频资料提交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演奏员岗位、声乐演员岗位人员所递交的视频内容不能剪辑或后期编辑,必须为原版。

2.应聘人员必须对视频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旦发现有作假行为,立刻取消应聘资格。

3.视频材料以U盘方式邮寄,并需备注为“应聘视频”,视频资料接收截止日期为5月9日24:00,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未送到者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4.视频因邮寄导致无法播放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5.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应聘材料乐团一律不予退回。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5号

中央民族乐团人事部

收件人:张老师、刘老师

邮编:100101

联系电话:010-64984750

中央民族乐团

2024年4月25日

标签: 应聘 拍摄 视频 人员 声乐 钢琴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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