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安居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妥善解决好我县户籍(常住)居民家庭及各类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按照《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安居型商品住房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府办函〔2021〕37号)、《白沙县亨通.南湖花园项目房源分配方案》(白府办函〔2022〕23号)、《白沙县滨河家园项目剩余房源分配方案》(白府办函〔2022〕24号)要求和我省及我县相关限购政策规定。截止2024年4月24日,我局共受理10户白沙户籍(常住)居民及各类引进人才家庭的安居房申请,同时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社保缴纳、持有住房、配租政策性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现将4月份审核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审核结果排名不分先后,具体分配顺序以《白沙县亨通.南湖花园项目房源分配方案》、《白沙县滨河家园项目剩余房源分配方案》为准。对购房人弄虚作假、隐瞒家庭基本信息和住房信息、伪造相关证明及违规转让房产等情况的,取消申购资格,并予以相应处罚。
如对公示审核结果存在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反映。
附件:白沙县申请安居型商品住房审核情况表
白沙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4日
联系人:邱业盛 联系电话:27725202
邮箱:bszjjliqiao@126.com
地址: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桥南路9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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