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清远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九批拟录用人员名单的通知

根据公告,清远市公示1名拟录用公务员。公示期5个工作日,期间可反映问题。对无问题或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将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查证属实的,不予录用;对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如有异议,可联系相关部门反映。公示期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录用。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对我市第九批拟录用人员1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反映。

电话:0763-3372526

附件:清远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九批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xlsx

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25日

标签: 录用 2024 公示 2023 批拟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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