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民市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公告

新民市面向全市残疾人公开招聘12名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具体条件包括残疾人证持有者、大专学历、年龄35岁以下等。报名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7日,考试分笔试、计算机考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笔试、计算机考试和面试成绩权重计算。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招聘严格纪律,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队伍建设,充实乡镇(街道)、社区残疾人工作力量,完善基层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在全市范围内招聘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全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操作实施,面向全市残疾人招聘12名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2024年拟聘用11人,其他人员备用进入新民市残疾人专职干事储备库。

二、报考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同时还要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新民市户籍;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肢体、视力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残疾人和经过语训后能进行正常交流的三、四级言语及听力残疾人,但自身条件必须符合本岗位的工作需要;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四)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及文字组织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理论及实际操作基础;

(五)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4月28日(含)至2006年5月7日(含)期间出生;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有传染性疾病及吸毒史的人员;

10.本人或近亲属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11.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候时上岗期间如出现上述行为同样取消聘用资格。

(八)新民市残联将对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岗位进行统一调配管理,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

(九)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拟定2024年 4月28日-2024年5月7日(早8:30-11:30,下午13:30-16:00),不含休息日。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市残联一楼(政务服务分中心)。

3.所需材料:

(1)《新民市公开招聘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报名登记表》1份,考生登录新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min.gov.cn)下载,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由乡镇(街道)残联审核、理事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其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A4纸);

(4)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

(6)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无学位证,可不提交);

(7)《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

(8)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见附件2);

(9)本人近期二寸正面蓝底免冠照片四张,同时报同版电子版照片。

以上所需材料准备不全者或非本人参加报名的,不予接受现场资料审验。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及聘用过程始终,对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报名资格审核无误后,报考人按通知到市残联领取《准考证》。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考试和面试三部分。其中笔试成绩、计算机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按3:2:5的权重计算三科的最后成绩。

1.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从事服务残疾人工作必需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内容包括:社区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沈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及残疾人工作者实用知识、应用写作、社会事务等方面。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计算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办公软件操作及实际运用操作能力,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和计算机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和计算机考试成绩在市残联、各乡镇(街道)残联、新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张榜公示三个工作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从成绩公布之日起两日内查分。

3.面试,根据笔试、计算机成绩总和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以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面试人选的两科成绩之和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身体条件、协调能力、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者抽签确定面试次序,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将在新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残联、各乡镇(街道)残联公示三个工作日。

最终以三科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若总成绩分数相同,以笔试成绩分数高低决定名次;若总成绩分数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以计算机考试成绩分数高低决定名次;若三科成绩完全相同,则以加试面试的方式决定名次。

(三)体检

拟聘用人员,根据笔试、计算机、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分为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和岗前体检两部分。体检由市残联统一组织到沈阳市残联指定残疾评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付)。残疾评定等级与原残疾人证不一致人员以本次评定结论为依据,对该人原残疾人证重新核发或注销。岗前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体检通过的应聘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时本人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失信记录证明(可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截图打印:http://zxgk.court.gov.cn/)及个人征信证明(本人到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即可打印)。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实际岗位需求由高分到低分逐一聘用。上岗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街道残联(社区残协)和市残联共同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服从岗位分配人员不予聘用。

四、管理及待遇

1.上岗后的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从事乡镇(街道)、社区残疾人工作。待遇、管理等严格按照沈残联发〔2012〕39号《沈阳市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试用期间工资为2300元/月(扣缴保险之前),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五险一金自愿缴纳,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对于公开招录的新民市残疾人专职干事录入储备库期间不享受任何工资及其他待遇,也不履行任何签约手续,不视为聘用,如有在职残疾人专职干事离职或退休,可从残疾人储备库中择优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或微信群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联系人:祝贺咨询电话:024-27511197

附件:

1.新民市公开招聘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报名登记表.xlsx

2.诚信承诺书.docx

新民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4月24日

标签: 残疾人 聘用 人员 考试 残联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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