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第三批)

沈阳药科大学根据招聘公告,确定了第三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4月26日在辽宁省金秋医院体检。体检注意事项包括空腹、禁水、洗澡、休息、禁药、携带证件和照片。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特殊情况需请假并经学校批准。体检费自理。详情可查阅附件名单。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沈阳药科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现将第三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告,并将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

二、体检地点:辽宁省金秋医院体检3号楼(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三、集合时间及地点:体检人员请于2024年4月26日8:20在金秋医院3号楼的体检中心集合。

四、体检注意事项:1、晨起空腹,体检前一天22:00后禁食禁水;2、体检前一天请洗澡并保持身体清洁;3、注意休息;4、禁忌用药(可能影响肝功);5、体检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6、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二寸照片一张;体检费自理。

五、体检人员名单:第三批体检人员名单请见附件。

六、有关说明:参加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向学校人事处提交书面请假材料,经学校批准同意后,由学校另行安排体检。

其他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24-43520036

沈阳药科大学

2024年4月25日

附件:沈阳药科大学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体检名单(第三批).pdf

标签: 体检 沈阳药科大学 2024 参加 招聘 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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