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辉南县招聘5类公益性岗位,包括保洁员、养老服务、劳动保障协理员、保安员等。报名者须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如失业人员、大龄失业人员等。招聘条件为遵守法律、拥护党政领导、热心公益,不可有刑事处罚或非正常访等行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3:30-16:00,地点详见公告。被录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享受最低工资补贴并缴纳社保。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1

招聘单位

1.辉南县辉发城镇人民政府

2.辉南县西凤街道办事处

3.辉南县卫生健康局

4.辉南县楼街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5.辉南县就业服务局

2

招聘岗位数量

1.辉南县辉发城镇人民政府:保洁员1人、养老服务2人

2.辉南县西凤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协理员4人

3.辉南县卫生健康局:保安员2人

4.辉南县楼街朝鲜族乡人民政府:劳动保障协理员3人

5.辉南县就业服务局:劳动保障协理员6人

3

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品行,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四)热爱基层工作,热爱公益事业,具有为群众服务的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具有辉南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大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名

1.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纪观念淡薄,非正常上访、无理访、缠访、闹访或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人员。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4.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或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从事一定的经济活动,有稳定收入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5.按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注: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低保金的人员自录用时停发失业金,停发低保待遇。如隐瞒以上情况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缴所得补贴。

4

报名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

5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1.辉南县辉发城镇人民政府:0435—5035109

2.辉南县西凤街道办事处:0435—8861599

3.辉南县卫生健康局:0435—8239017

4.辉南县楼街朝鲜族乡人民政府:0435—8892412

5.辉南县就业服务局:0435-822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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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待遇

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用工协议一年一签。岗位补贴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标准1540元/月,如遇政策调整,补贴标准按政策上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标签: 辉南县 人员 0435 人民政府 失业 协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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