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文件要求,符合《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规定的再次安置条件的四类人员在补贴期满后,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帮扶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应再次按照程序予以安置。经用人单位申请、社区调查寻访核实。现对2024年5月拟再次安置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双河口街道办事处联系。
一、公示期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1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受理地点:双河口街道办事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3-58833805
三、公示人员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人员 类别 | 公益性岗位 名称 | 再次安置原因 |
1 | 陈大龙 | 男 | 52 | 非全 日制 | 保洁员 | 建卡贫困户 |
重庆市万州区双河口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4日
标签: 2024 公示 公益性 24 岗位 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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