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围面试人员
我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笔试工作已经完成,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我校招聘公告中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要求,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因教师6和教师11两个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教师6和教师11两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该考生所在岗位将按笔试成绩依次向上递补。
二、面试资格审查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岗位 | 时间 | 地点 |
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教师7 | 2024年1月12日8:30—10:30 | 辽宁职业学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
教师8、教师9、教师10、纪检监察干事、辅导员 | 2024年1月12日13:30—15:30 |
(三)携带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报名表(招聘网站http://60.18.234.130:9103/hr/自行打印)
3.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对于同时要求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专业的,需要提供两个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和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有需要具备招聘专业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的岗位,请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需提交政治面貌证明材料(按照附件2进行制作)(原件),加盖公章为所在单位或党组织关系存放单位党组织公章;
7.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请提供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按照附件3进行制作),同时提供与工作经历证明匹配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原件)。
(四)注意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