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丘北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为“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身份及所从事工作范围
本公告所指的警务辅助人员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丘北县公安局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性辅警24名。
三、岗位职级及薪酬待遇
(一)岗位
1.职级设置由高到低共设一级(含五险一金工资5539.67)、二级(含五险一金工资4739.67)、三级(含五险一金工资4439.67)、四级(含五险一金工资4139.67)、五级(含五险一金工资3839.67)辅警。
2.岗位晋级要求实行每年一考核,每年晋级,考核优秀的晋升一个级职级或多级;3.试用期薪酬执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发放工资2120元/月,试用期满后转为五级辅警。
(二)其它福利待遇
1.按照规定统一配发工作证件、服装、标识等。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执勤、通信和防护装备。
2.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3.工作期间因工受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烈士褒扬条例》规定,落实有关抚恤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辅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听力正常; 4.普通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烈属适当放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退役军人、脱贫户、居住地在本县的人员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6.有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本人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7.有明显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大于5厘米)的人员;8.现役军人;9.被公安机关辞退过的人员。10.患有严重传染疾病的;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
(一)招聘计划24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设置:
巡逻防控部2人、交警大队3人、双龙营派出所2人、八道哨派出所2人、曰者派出所2人、树皮派出所2人、天星派出所2人、官寨派出所2人、腻脚派出所2人、温浏派出所2人、平寨派出所1人、戈寒派出所2人。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到丘北县公安局301室报名点领取或在“丘北警方”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丘北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并据实填写,准备好报名材料,前往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A4纸);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认真阅读并真实、完整填写好《丘北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后签名捺印。
3、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初审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通过资格审查的可进入政治审查环节。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聘用资格。
5、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止)地点:丘北县公安局综合楼三楼304(辅警招聘报名点)
(三)招考方法及流程
招考方法以100分记分,笔试占比40%、体能测试占比30%,面试占比30%、;当日出分公示。实行定岗竞聘。
1、笔试:5月6日8:30-11:00。资格复审结束后,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范围参照云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科目测试,考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和对考生应具备的基础法律知识和时事政治等通用知识的综合考查。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中性笔、橡皮擦等考试工具。
2、体能测试:5月7日8:30-11:30(地点待通知)。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体测体能测试项目包括长跑,男子1000米跑、4x10往返跑、纵跳摸高三项。
3、面试:5月8 日 8:30-11:00。
4、体检:5月9日7:30-11:30,取三项综合成绩,确定各岗位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5、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丘北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月9日至 13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报考人须确保通讯畅通,以便与其联系;因报考人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负责。
6、试用: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核分数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岗前培训、试用及考核岗前培训期和试用期结束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7、聘用:正式聘用的辅警与丘北县公安局按法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丘北县公安局制定辅警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使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因个人原因导致缴纳不了保险,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8、其他说明及要求: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等程序的,视作放弃,按笔试、体测、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聘工作推迟的,将在“丘北警方”微信公众号及临时通知说明。本次招聘由丘北县纪委监委派驻丘北县公安局纪检组、县公安局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举报如实反映问题。
本公告由丘北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警官 13577632225
尹警官 13658767457
附件:1.丘北县公安局招聘报名表.docx
标签: 丘北县 招聘 辅警 聘用 30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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