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李小燕同志(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1月1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五楼510室,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26号五楼510室,邮政编码:530028
监督电话: 0771-5766820、0771-5523252
附件: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四批)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四批).xls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
标签: 南宁市 2024 事业单位 聘用 卫生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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