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景泰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公告

白银市为提升青年就业力,促进百万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认可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符合相关年龄范围者可申请见习资格。见习单位可获得每人每月 1000 元的补贴,留用率达 50% 以上的单位补贴提高至 1200 元,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一年。补贴申请需提交相关资料,如工资流水、离职报告或转正报告等。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青年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白银市关于转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的通知(白人社发〔2023〕170号)精神,现将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见习基地的认定

(一)认定范围:县内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二)单位申报:用人单位申报见习基地时,直接向景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三)申报资料:1、《景泰县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2、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公开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单位简介;6、审批性信用承诺书(附件2);7、公示型信用承诺书(附件3)

(四)资料审核:景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申请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五)条件评估:对通过资料审核的申报单位,人社局30个工作日内对其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方面开展现场考察认定工作,拟认定的见习基地,经局党组会议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影响认定意见者,予以认定。

二、见习对象的认定

(一)对象范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周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二)认定资料:1、见习生身份证复印件;2、见习生毕业证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全日制且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3、16至24岁失业青年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4、青年职业见习计划见习协议(附件4);5、人生意外保险缴费证明

三、见习补贴的申请

(一)补贴标准: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每人每月1000 元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 元。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

(二)补贴所需资料:1、见习生见习期月工资流水;2、见习期间见习生离职或转正需提交离职报告或转正报告;3、见习期结束出具《见习学院职业见习鉴定表》(附件5)

附件:1.xls

2.doc

3.doc

4.doc

5.xls

景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

标签: 见习 复印件 就业 认定 附件 见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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