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警察法》《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工作安排,现就公安部大地阳光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开招聘面试、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确认程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入围人员放弃参加面试的或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附件2),且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报中央政策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员应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请于4月24日下午16:00前将材料扫描件统一发送至邮箱zzc@chinafxj.cn,邮件主题以“考生姓名+资格复审材料”格式命名。因未按时提交材料影响后续相关工作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1. 笔试准考证。
2. 考试信息表。
3. 居民身份证。
4. 学生证。
5. 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6. 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子女、未婚兄弟姐妹〕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 按照考生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2)有工作经历的考生,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8.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全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等工作期间,请全程携带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各个招录环节及试用期内,对于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将通报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并报中央政策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
面试当日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面试初步定于4月下旬至5月上旬,采取现场方式、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实行入闱管理。面试分组和面试顺序,按照规定要求现场抽签决定。根据入闱管理有关规定,未按时报到人员视作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原则上在面试前一天进行。考生须于测评当日上午8:00前报到,实行入闱管理。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设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3个项目。体能测评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面试。体能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心理素质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原则上与体能测评在同一天进行。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分,测评结果作为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重要参考。心理素质测评具体事宜随体能测评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政治考察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考察对象与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应当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组当日面试平均分,具体由招录单位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1. 食宿、交通费用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等,确保安全。
2. 面试、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期间,考场实行入闱管理,电子通讯设备将统一保管,不得携带进入考场、候考室。
3. 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若有舞弊行为,即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测评后尽快离开考场,不得逗留、不得泄露试题信息。
4. 请仔细阅读公告事项,认真做好准备,保持通信畅通。
公安部大地阳光文化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2日
标签: 面试 测评 体能 资格 考生 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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