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审核办法

为选拔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省外福建生源毕业生,设定了资格审核和考核评分标准。审核包括资格审查和考核评分,其中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成绩排名和荣誉(奖学金)情况,并明确了审核机构、审核对象、审核方式和工作要求。由毕业生所在高校审核并汇总评分,寄送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项目办复核并网上录入,确保审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闽大学生志愿办〔2024〕6号

为做好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报名审查考核工作,根据《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审核机构

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报名人员的审核考核由毕业生所在高校团委负责。

二、审核对象

报名参加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的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

三、审查内容

(一)资格审核

1.审核报名人员《报名表》信息,包括生源地(生源地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户籍所在地)、民族、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包括群众、共青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等)、在校奖惩情况等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报名人员困难状况(脱贫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由系统通过大数据比对自动审核,系统显现“校验通过”的,不需要上传材料,“校验不通过”但认为自己属于上述困难状况的报名人员,需自行上传佐证材料,由报考岗位所在设区市项目办人工审核,院校无需审核。

2.报名人员是否属于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应规范填报为专科生毕业、本科生毕业、硕士生毕业)。

3.报名人员是否能在2024年8月31日及之前(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取得毕业资格。应届毕业生统一认定为符合毕业时间条件。

4.报名人员在校期间是否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并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5.报名人员在读期间必修(主修)科目补考是否达到或超过3门或3次以上。

(二)考核评分

1.专业成绩排名情况(满分15分)。按照报名人员所有学年学科总成绩在专业排名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如报名审核阶段,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学年成绩未出的,按照已有学年学科总成绩排名评分,评分按照四舍五入取值,汇总表填报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专业成绩排名前5%,得15分;专业成绩排名每增加1%,分数减少0.2分,如6%得14.8分、7%得14.6分,以此类推,59%得4.2分,60%得4分,专业成绩排名61%(含)以外,不得分。

2.获得荣誉(奖学金)情况(满分10分)。根据报名人员在校获得荣誉(奖学金、奖项)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1)获得国家级赛事奖项;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奖学金);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省级班结业学员,得10分。

(2)获得市级荣誉(奖学金);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市级班结业学员得8分。

(3)获得省级赛事(活动)奖项;获得校级荣誉(奖学金,含校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校级班结业学员得5分。

获得荣誉包括在校获省级及以上、市级、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由高校团委评选并加盖校团委公章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青年志愿者可予以加分。获得奖学金不包括捐助类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校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类奖学金按照校级奖学金评分,获得家庭经济困难类奖学金报名人员已享受困难状况加分,也不再重复加分。获得奖项包括政府部门主办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职业规划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三等奖(铜奖)及以上。荣誉(奖学金、奖项)以提供的证书为准(校级以上荣誉、奖学金、奖项证书应有政府部门公章,校级证书应有学校公章,不包括院校部处、二级学院或院系所发证书)。

以上荣誉(奖学金、奖项),按照就高原则评分,不累计加分。报名人员专业成绩排名、获得荣誉(奖学金、奖项)情况应是在报名学历期间取得。

四、审核方式

由报名人员下载打印本人《报名表》、《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各项目办联系表》(详见各设区市项目办联系方式),连同本办法一起寄送所在学校高校团委审核。毕业生所在学校高校团委按照本办法要求审核毕业生情况,如实填写《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志愿者考核汇总表》,加盖高校团委公章,并于5月24日前寄送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项目办。

五、工作要求

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省项目办负责报名人员审核工作的统筹指导,各院校负责报名人员审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设区市欠发达项目办负责复核并代院校进行网上录入。审核过程中,若出现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志愿者考核汇总表

2.各设区市项目办联系表

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2024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志愿者考核汇总表.docx

附件2

各设区市项目办联系表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

邮编

福州市项目办

0591-83616714

0591-83655720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文博路6号福州团市委6楼宣传维权部

350005

漳州市项目办

0596-6170022

0596-6170015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漳州市政府5号楼团市委宣传权益部

363000

泉州市项目办

0595-22199721

0595-22283406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府西路交通科研楼A栋485室

362000

莆田市项目办

0594-2398282

0594-2398282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万科城区玉湖路莆田市青少年宫四楼宣传部

351144

三明市项目办

0598-8225347

0598-8242448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龙泉大厦主楼二层团市委

365000

南平市项目办

0599-8832694

0599-8866230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3号楼 3205室

354200

龙岩市项目办

0597-3308991

18859039428

0597-3293627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岩大道1号龙岩市政中心东附3楼301室 团市委宣传部

364000

宁德市项目办

0593-2669123

0593-2855096

福建省宁德市福宁北路6号工会大厦1楼团委宣传部

352100

省项目办

0591-87541205

0591-87719872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3号中庚青年广场902

350001

标签: 奖学金 报名 福建省 审核 2024 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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