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女,2002年 7月 10 日生人,经本人申报,社区初审及街道复审,被认定为零就业家庭成员。经两次推荐就业未成功后,拟安置为辽中区城乡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3日- 28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知情人员可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向辽中区人社局进行举报投诉。
序号 | 姓名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用人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补贴 | 社保补贴 | 合计 |
1 | 史记 | 21012220********40 | 辽中区城乡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 民生协理员 | 1640 | 1258.232 | 2898.232 |
投诉电话:87892184
沈阳市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标签: 公示 23 辽中区 中区 服务中心 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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