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关于聘用王丽等两名同志公益性岗位公示

绥宁县公示两名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分别为王丽和王长秀。王丽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拟聘为乡政府办公室协理员。王长秀为第9类就业困难人员,拟聘为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协理员。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至29日,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实名向县人社局反映。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由绥宁县东山乡人民政府、中共绥宁县委宣传部等单位自主招聘申报,县人社局审核,拟同意聘用王丽等两名同志为公益性岗位,现公示如下:

1.王丽,女,长铺镇江口园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绥宁县东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协理员岗位。

2.王长秀,女,长铺镇长铺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9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中共绥宁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协理员员岗位。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9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情况有异议的,请实名向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7611137。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标签: #绥宁县 #2024 #公示 #岗位 #协理员 #东山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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