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7号)

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已公示面试综合成绩,并根据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将于4月26日上午7:30在府城校区校门口进行,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和照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聘用。如有空缺名额,将按综合成绩递补。考生可通过官网和联系电话关注递补通知。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公示已结束。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招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考核招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体检事项

1.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7:30,7:30后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集合地点: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府城校区校门口(海口市琼山区振兴路39号)。

3.考生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及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参加体检;体检过程要服从工作人员和医院医护人员的安排,不服从管理且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体检资格。

4.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参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天内提出,由我校组织到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5.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

6.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二、其他事项

因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官网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联系电话:0898-65710880、0898-31272810;

纪检监督电话:0898-65711223;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附件1: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招聘入围体检名单

附件2: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入围体检名单

附件3:体检注意事项

标签: 体检 招聘 机电工程 附件 人员名单 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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