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咸宁市中医医院“招硕引博”考试工作,根据《咸宁市2024年“招硕引博”工作实施方案》和《咸宁市中医医院2024年“招硕引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特制订本考试公告。
一、考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复审和领取准考证
1、复审时间:2024年4月26日8:00-17:30
2、复审地点:咸宁市中医医院新院区行政楼小会议室
3、参加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的A06--A08岗位考生。
4、复审材料清单如下: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原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2张;
(3)咸宁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
5、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专业水平测试
1、专业水平测试时间: 2024年4月27日上午9:00-11:00。
2、专业水平测试地点:咸宁市中医医院新院区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3、参加人员:通过A06--A08岗位资格复审的考生。
4、注意事项
(1)专业水平测试实行百分制评分,重点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根据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专业水平测试结束后,我院及时组织专人阅卷,并第一时间将个人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环节电话告知考生。参加专业水平测试人员必须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需取消岗位。
(2)考生应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8:20 考生在引导员引导下统一进入考场;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三)心理测评
主要测评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分,但作为人才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1.测评时间:2024年4月27日13:40
2.测评地点:新院区医技楼一楼放射科
3.参加人员:A06--A08岗位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15:00
2、面试地点:咸宁市中医医院新院区三楼会议室
3、参加人员:A06--A08岗位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
4、注意事项
(1)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按百分制量化评分并现场公布成绩。
(2)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递补;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2024年4月27日14:00前,致电19072460819确认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致电的,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库;4月27日14:30后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如专业水平测试参考人员达到1:3,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分数按0分算入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进入考察环节;如果参加面试人数为1:1,则需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4)考生应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14:10方可允许进入候考室,14:50未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经院党委研究按1:1的比例提出考察对象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按面试分数高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分数相同,则按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高低确定;若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也相同,可安排加试。
三、有关事项
(一)认真做好考试准备,遵守考试纪律。
(二)本次考试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自备文具,建议考生携带正装一套,以备面试需要。
(四)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交通食宿准备工作,注意安全。
(五)考生应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本公告由咸宁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5-8061765。
咸宁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接受监督举报电话: 0715-826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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